11月30號已接種疫苗但未滿14天的2019新冠死亡個案
衞生署:
根據11月30號2019冠狀病毒病第5波數據內的備注, 2019新冠死亡個案是包括已接種一劑但未滿14天的人士。我想問:
1)沒有接種新冠疫苗的2019冠狀病毒死亡個案當中,有多少個是已接種一劑新冠疫苗但是未滿14天的人士?
2)已接種一劑新冠疫苗的2019冠狀病毒死亡個案當中,有多少個是已接種第二劑新冠疫苗但是未滿14天的人士?
3)已接種兩劑新冠疫苗的2019冠狀病毒死亡個案當中,有多少個是已接種第三劑新冠疫苗但是未滿14天的人士?
4)已接種三劑新冠疫苗的2019冠狀病毒死亡個案當中,有多少個是已接種第四劑新冠疫苗但是未滿14天的人士?
5)即使死者死亡之前14日內曾接種新冠疫苗,但是如果在死者首次陽性樣本收集日期的28日內死亡請問是否都會被列為2019冠狀病毒病的死亡個案及都不會記錄在香港新冠疫苗的安全監察報告裏面?
市民
Andy Chui
徐先生:
公開資料守則
申請編號:73/2022
本署於2022年11月30日收到你的索取資料申請。你的申請正在處理
中。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第1.16段,本署將另行在2022年12月20日或之前告知你有
關進展情況。在這期間,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2125 2380與本人聯絡。
衞生署署長
(林倩恒女士 代行)
徐先生:
公開資料守則
申請編號:73/2022
本署於2022年11月30日收到你的索取資料申請,現回覆如下:
根據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的資料,截至2022年11月30日 00:00,第5波的死
亡個案包括661宗已接種一劑疫苗疫苗但未滿14天的人士,158宗已接種兩劑疫苗但未
滿14天的人士,45宗已接種三劑疫苗但未滿14天的人士,4宗已接種四劑疫苗但未
滿14天的人士。
另外,有關「即使死者死亡之前14日內曾接種新冠疫苗,但是如果在死者首
次陽性樣本收集日期的28日內死亡請問是否都會被列為2019冠狀病毒病的死亡個案及
都不會記錄在香港新冠疫苗的安全監察報告裏面」的查詢,衞生署已建立了針對新冠
疫苗接種的藥物安全監測系統,收集醫護人員及藥劑業界所呈報在香港使用的新冠疫
苗接種異常事件 ,並成立了新冠疫苗臨床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對香港使用的新冠
疫苗與疫苗接種異常事件的潛在關聯進行獨立評估。根據世界衞生組織的指引,疫苗
接種異常事件是指接種疫苗後發生的任何醫療事件,並不一定與疫苗的使用有因果關
係。衞生署亦與香港大學合作透過「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安全監測計劃」主動監測新
冠疫苗接種關注事件。這藥物安全監測系統的主要目的是識別疫苗可能產生的副作用
的信號。
一般而言,接種歷史超過 14 天的死亡個案及沒有臨床證據顯示與新冠疫苗
接種有關的死亡病例,會視為疫苗接種關注事件,並交由香港大學的「2019 冠狀病
毒疫苗安全監測計劃」進行分析。其他接種疫苗後14天內死亡而被呈報為新冠疫苗接
種異常事件的死亡個案均會記錄在香港新冠疫苗的安全監察報告中。
謝謝你對此事宜的關注。
衞生署署長
(林倩恒女士 代行)
From: CDB_Reply/DH/HKSARG
To: [FOI #1239 email]
Cc: <[Department of Health request email]>, [email address]
Date: 09/12/2022 09:09
Subject: Re: 公開資料 request - 11月30號已接種疫苗但未滿14天的2019
新冠死亡個案 (申請編號:7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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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先生:
公開資料守則
申請編號:73/2022
本署於2022年11月30日收到你的索取資料申請。你的申請正在處理
中。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第1.16段,本署將另行在2022年12月20日或之前告知你有
關進展情況。在這期間,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2125 2380與本人聯絡。
衞生署署長
(林倩恒女士 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