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身份證上 "持證人登記領證時在香港的居留不受入境事務處處長的限制"

Alan Lam made this Freedom of Information request to Immigration Depar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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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quest was partially successful.

致 入境事務處,

本人根據《公開資料守則》,希望能獲得處方回答在什麼情況會向身份證持有人發出無限制逗留 (俗稱 U Code或 ***X),以及取得無限制逗留身份後在香港會否在讀書或工作受到限制。

市民

Alan Lam

Immigration Department

本處檔號: ImmD RM/6-5/10/2020/358(R) & IL/00387399/20

Alex Lam 先生:

本處於2020年7月2日收到你的索取資料申請。

由於我們需要時間搜集所需資料,我們將於稍後時間告知你有關進展情況,並盡快給
你回覆。

入境事務處處長
( 沈家慶 代行)

如欲了解更多香港入境事務處最常提供的服務的申請要求及程序,歡迎隨時瀏覽香港
入境事務處 [1]YouTube 頻道內的服務動資訊清單。有關影片以粵語旁白,並附以中
文或英文字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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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在處理你的查詢時,本處可能需要收集個人資料。個人資料收集後,將會轉交入境事
務處有關組別作出跟進。個人資料的提供屬自願性質。若你不提供這些資料,可能令
本處無法處理你的查詢。你有權要求查閱或改正你提供的個人資料。有關要求,應寄
往下列地址: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七號 入境事務大樓 總入境事務主任(查詢及聯絡)。
你亦可在本處網站 http://www.immd.gov.hk/chtml/statement.htm 瀏覽有關入境事
務處「私隱政策聲明及實務大綱」的資料。

本電郵(連同附加檔案)只供指定收件人閱讀,內容可能包括只有指定收件人才有權
接收的資料。如本電郵並非是發給你,你不得使用、保留、披露、複製、列印、轉發
或發放本電郵。如因錯誤致令你收到本電郵,請從你的電腦系統中刪除本電郵所有的
複本(包括附加檔案),並立即通知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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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

Immigration Department

本處檔號: ImmD RM/6-5/10/2020/358(R) & IL/00387399/20

Alex Lam 先生:

本處於2020年7月2日收到你的索取資料申請,現給你回覆。

一般而言,根據「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獲准來港人士,如未能符合連續通常居於香
港不少於七年的規定因而未能成功取得香港居留權,但已在香港投資於獲許投資資產
最少七年,他們可在七年期滿後向本處其他簽證及人境許可組申請在港「無條件限制
逗留」。

獲准在港「無條件限制逗留」,即獲准進入香港並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條件
或期限所限制。

入境事務處處長
(陳琦玲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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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亦可在本處網站 http://www.immd.gov.hk/chtml/statement.htm 瀏覽有關入境事
務處「私隱政策聲明及實務大綱」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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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入境事務處,

除了根據「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獲准來港人士之外,本人想知道還有什麼情况會向身份證持有人發出無限制逗留 (俗稱 U Code或 ***X)?

市民
Alan Lam

Immigration Department

本處檔號: ImmD RM/6-5/10/2020/394(R) & IL/00387399/20

Alan Lam先生:

 

謝謝你於7月15日發出的電郵。

 

除根據「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獲准來港的人士可在符合本處7月14日給你的回覆中
所列出的情況下,向本處其他簽證及入境許可組申請「無條件限制逗留」外,一般而
言,獲准來港工作或居留的非本地人士(外籍家庭傭工及根據補充勞工計劃輸入的勞
工除外) ,如在香港連續通常居住不少於七年,可依法向本處居留權組申請核實永久
性居民身份證資格,而毋須申請「無條件限制逗留」。

 

入境事務處處長

(陳琦玲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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